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
2014-09-06 来源:校办公室 点击次数:9853
一、教师要按规定参加各级普通话培训,掌握普通话的基本知识,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。教师上课要全程用普通话授课,辅导学生也要用普通话。
二、学生朗读课文、回答问题、课堂交流必须用普通话,使校园形成讲普通话的氛围。
三、各种会议、发言要用普通话,服务人员在校园里工作时间要用普通话,在接待工作中要用普通话。
四、学生习作要用规范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书写。
五、教师备课要用规范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书写。
六、校园的宣传标语、标牌等用字要规范、完整,不使用繁体字和不规范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