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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务监督委员会
2015-09-09  来源:信息中心  点击次数:13712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
 

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、省市纪委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促进学校依法治校,确保领导干部、教职工廉洁从教,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园腐败现象发生;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推进学校民主管理,坚持教育监督置于惩治前面,把纪律约束挺在法律前面的工作机制,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强化学校民主监督、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,努力使决策更科学、执行更高效、监督更有力,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教环境,树立干部教师队伍为民、务实、清廉、服务学生、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,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,依据穗教发【2015】34号文件,特成立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。

  • 组织框架

(一)校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构成(7人)

组长:陈丽娜

副组长:孔令宗  

组员:于晓闻  吴瑞星  勞琨  张业俊  付亮  

       校务监督委员会是校级民主监督组织,经全校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校级事务实施监督检查,是纪检监察工作在学校的深化和延伸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教代会代表任期相同,成员经选举后可连任。

(二)分工安排

        校务监督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: 

1.纪检监督小组:负责对学校干部履行职责、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;对学校后备干部选拔、党员培养、招生招聘工作、评先评优的监督;监督学校制度的实施与落实情况,并提出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议意见。

负责人:  陈丽娜   吴瑞星

2.校(党)务公开监督小组:负责审核校务公开的内容、时间、形式;督促学校及时公开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;对学校党务工作、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监督。

负责人:  于晓闻  付亮

3.学校财务、工程建设,大宗采购监督小组:负责对学校落实上级关于民主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;对学校财务资金使用、对工程建设及大宗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实施监督。

负责人: 孔令宗   劳琨   张业俊 

(三)任职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遵纪守法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;

2.热心本校公共事业,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,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;

3.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选的本校教职工;

4.熟悉本校情况或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,能正确履职。

二、 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

(一)校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:

1.认真监督学校行政、党组织正确履行职责,客观公正地监督事务;

2.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教职工的工作意见建议,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反映教职工对校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
3.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反映问题,提出合理意见,协助做好有关工作。

(二)校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

1.知情权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向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了解有关情况,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,了解掌握校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;

2. 监督权。学校领导要主动接受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,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应列席或参与学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研究讨论。对学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党务、校务、财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。

3.建议权。围绕应监督的校务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
5.反映权。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拒不支持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,或发现有违规操作及腐败问题时,校务监督委员会有市教育局纪委反映的权利。 

三、工作内容

(一)对校务、党务、财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。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投资项目决策、大额资金使用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等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实施监督。对学校民主管理的系列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广泛听取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反馈,并提出建议整改。

(二)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、学校干部履行职责、和校长任期目标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,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,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“十个严禁”的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。 

(三)对社会关注和教师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。包括(1)学校招生政策、(2)学生收费、(3)特长生招生、(4)教材教辅订购、(5)公开招聘、(6)教师晋级、职称评定、绩效奖惩等。

(四)对学校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情况实施监督。对学校大宗商品采购包括(1)学校耗材采购、(2)学校办公用品采购、(3)饭堂商品采购及小卖部收支情况、(4)校服及住校生生活用品采购等,以及各种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、招投标、质量验收的程序进行全程监督。

(五)加强廉情预警与反馈。注意对重要信息的收集、汇总和分析,定期向校党组织提供廉情预警信息,必要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(一)收集意见建议。根据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决议事项,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或根据学校党组织、教育局纪委的要求,广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。

(二)确定监督事项。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,按照防控廉政风险、强化教育行风建设,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,维护学校和教职工权益等工作要求确定监督事项。

(三)开展调查研究。围绕角度事项组织开展调查、查阅、收集有关资料,了解、核实相关情况,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,形成监督意见。

(四)落实监督意见。根据监督意见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向学校校长室、相关处室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。

(五)公布监督结果。通过公开栏、召开会议、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,对教职工的质询做出解释说明。

五、 工作制度

(一)工作例会制度。校务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研究分析学校廉洁自律、校务监督和群众诉求等情况,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审议,并进行集体决策。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,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。

(二)工作报告制度。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,每学年至少一次向学校教职工大会(教代会)报告校务监督工作情况,进行工作总结。

(三)工作评议制度。建立民主考评制度,由教职工大会(或教代会)对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,不适宜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务的人员应及时调整。

(四)建立工作台账制度。校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,都应认真、如实做好记录(包括会议纪要),以备查阅。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校务档案,平时存放于校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。

(五)成员公示制度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教职工大会(或教代会)选举产生(或调整)后的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及时在校务公开栏、宣传栏、校园网上公布。

校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校本部设置在行政办公楼一楼,亚运城校区设置在行政办公楼三楼,独立挂牌,安排校务监督委员值班,并在门口设置反馈信箱。确保教职工、学生家长反映诉求渠道通畅。

(六)激励制约制度。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务监督工作,给予适当的工作津贴,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,不应享受津贴发放,有违规违纪的严格处置,并更换新成员,违纪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纪检部门处理。

六、校务监督流程( 附)

(一)对学校 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监督。校务监督委员会列席相关会议,对进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,检查实施结果,并提出相关监督意见。

(二)大型基建维修(商品)的监督。校务监督委员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查看可行性报告,跟进监督采购招投标过程实施情况,跟进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验收的程序,并提出监督意见

(三)对行政办公耗材采购、饭堂(小卖部)采购等的监督。校务监督委员会不定期抽查采购计划、采购明细,认真核查采购物品,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。

(四)财务监督。校务监督委员会不定期抽查专项项目,核对票据使用和支付情况,核对查实资产登记情况,对核实情况提出监督意见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州市铁一中学校务监督委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6月6日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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